颍泉区聚焦省委巡视反馈突出问题,深入开展专项整治,做到压紧压实整改责任,集中发力整改。
巩固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成果。持续深化“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和“酒桌办公”专项治理,紧盯元旦、春节、清明等重要节点,加大监督检查和问责力度。2018年以来,先后印发纪律通知3个,开展明察暗访5轮次,督查单位274个、酒店(宾馆)等娱乐消费场所33个,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2个,党政纪处分2人。
深入开展“三微”专项整治。认真抓好“严惩微腐、规范微权、管好微官”专项整治,完善源头预防机制,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重点领域再监督再检查实施办法》《关于党员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报备的通知》和《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深入推进作风建设实施细则》。2018年以来,查处突出问题12个,问责处理17人,党政纪处分10人,组织处理7人。
强化扶贫领域专项整治。印发《关于2018年至2020年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2018年以来排查扶贫领域问题线索33个,问责处理4人。加快推进扶贫领域专项巡察,研究制定《颍泉区扶贫领域专项巡察工作实施方案》,拟于近期启动专项巡察工作,力争3年内实现镇(街道、园区)、相关区直单位(脱贫攻坚“九大工程”涉及单位)巡察全覆盖。
积极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整治。找准扫黑除恶与“基层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结合点,发挥纪委监委职能作用,积极建立与政法机关信息共享、线索反馈机制,既坚决查处传统涉黑涉恶腐败问题,又深挖细查隐形变异的涉黑涉恶腐败问题;既坚决查处黑恶势力的显性“保护伞”,又坚决查处黑恶势力的隐性“保护伞”。(阜阳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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