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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州埇桥:在全区325个行政村配备村级专职纪检员

时间:2018-04-26 09:44    来源:安徽纪检监察网     分类:组织人事     编辑:杨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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埇桥区纪委监委紧贴工作实际,针对农村基层微腐败问题,不断把充实队伍、明确职责、依法行权贯穿监督全过程,织密监督之网,填补监管盲点,实现监督零死角,让老百姓享受更多实打实的监督执纪问责“红利”。

建好队伍、解决由谁监督的问题。埇桥区纪委监委在发挥各级监察力量特别是乡镇工作室、乡镇纪委监督力量的同时,在全区325个行政村配备一名村级专职纪检员,拓展延伸监督队伍链条。不断扩充观察人员范围,发挥“五老”观察员、监督员监督作用,形成“1”带“N”、“ N”带“N+N”的链条监督网络,凝聚全员参与的监督力量,逐步形成全员监督的网络格局,实现监督全方位、监督零死角。

明确职责、解决监督什么的问题。凡是涉及村民利益的都在监督范围,重点围绕基层小微权力运行,把村级组织建设、党员发展、村集体经济所得收益的使用、公益事业的兴办和筹资筹劳方案及建设承包、村集体经济项目的立项、承包、征地补偿费的使用、分配、土地承包与流转、危房改造、困难户低保户、精准扶贫户确定及村级党员干部勤政廉洁情况纳入监督范围,使基层小微权力始终在阳光下运行,确保办事公正透明。

依法行权、解决敢于监督的问题。《监察法》第十五条规定指出“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中从事管理的人员、其他依法履行公职的人员”属于监察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五章第三十二条规定,“村应当建立村务监督委员会或者其他形式的村务监督机构,负责村民民主理财,监督村务公开等制度的落实...”通过依法赋予监督权力,依法实施具体监督,使村“两委”权力始终在阳光下运行,促使村干部自觉廉洁从政,预防违规违纪问题发生。(宿州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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