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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政时评】官商交往“距离才能产生美”

时间:2018-04-25 08:39    来源:安徽纪检监察网     分类:廉政时评     编辑:杨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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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全国两会上,构建亲清政商关系是备受关注的热点话题之一。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广东代表团审议时强调,构建亲清政商关系才是阳关大道。中纪委书记赵乐际在参加黑龙江代表团审议时也指出,要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破除“潜规则”、严防“暗操作”,营造公平竞争市场环境。

明白人不用细说,前几年,山西官场持续“地震”,半年时间7名省部级高官接连“落马”。最令人不可思议的是,不少地方官员明目张胆的游走在官场与商界之间,但无人举报,直到东窗事发后,一张官商勾结的灰色网络才逐渐浮出水面。

这不,3月28日,媒体又传来消息称,1997年至2013年,被告人张中生利用担任山西省中阳县县长、中阳县委书记、山西省吕梁地区行署副专员、吕梁市委常委、副市长等职务便利,为他人在煤炭资源整合、项目审批等事项上提供帮助,索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折合人民币共计10.4亿余元。被告人张中生以受贿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民无商不活,国无商不兴。在大力开展全党招商、全民招商、全社会招商,项目建设呈现出数量多、层次高、速度快的良好态势的当今社会,作为领导干部要了解多方面的经济运行情况,广泛接触社会各界人士,这无可厚非,也是工作需要。但领导干部掌握着公共权力,其交友范围和方式往往影响着权力的运行。应当看到,少数领导干部对“为谁掌权、为谁服务”这一根本问题没有彻底解决,手中的权力不是用来为广大人民群众服务的,而是为少数被称之为“小哥俩”“小兄弟”的商人们服务的。

有些地方的商人也打起惠民政策的主意,通过腐蚀官员、利诱群众,建立起由官员、农户、生产商、供销商等组成的利益输送链条,“一条龙”作假骗取政策补贴,使政府的惠民资金流入参与者的腰包。这个链条往往披着合法的外衣,有的高举改革创新的旗号,有的打着“亲商”“安商”“助商”“富商”之名,行索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之实,甚至有的假借法律之手踏破法律的底线,官商各得其所。

崇“亲”尚“清”两相宜。习近平总书记用“亲”和“清”两个字精辟概括并系统阐述了新型政商关系,崇“亲”尚“清”两相宜,政商关系健康发展,才能很好地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对党员领导干部而言,所谓“亲”,就是要坦荡真诚同民营企业接触交往,特别是在民营企业遇到困难和问题情况下更要积极作为、靠前服务,对非公有制经济人士要多关注、多谈心、多引导,帮助解决实际困难;而“清”,就是同民营企业家的关系要清白、纯洁,不能有贪心私心,不能以权谋私,不能搞权钱交易。

然而,在现实中,一些地方“潜规则”未除、“暗操作”盛行,一些官员和商人勾肩搭背、称兄道弟,结成利益共同体,在见不得光的交易中各取所需,共同寻求利益的平衡点,从而导致政商关系不清爽,营商环境得不到保障,经济社会发展受到严重影响。

官商交往有距离才能产生美。古人讲“公器”要公用,私用即盗,会遭群众唾弃。公私分明,守住底线,时刻警惕个别人的所谓“感情投资”和形形色色的“公关”,对那些别有用心的“朋友”不能“心太软”,应该当断则断,切忌不讲原则、不分良莠、滥交朋友,绝对不能“傍大款”,领导干部理应有这样的清醒头脑和思想觉悟。面对纷繁的物质利益,要做到君子之交淡如水,“官”“商”交往要有道,相敬如宾,而不要勾肩搭背、不分彼此,要划出公私分明的界限,只有保持一定的距离才能产生美。

历史经验反复告诉我们,人民把权力交给我们,交的是责任和信任,权力越大,责任越重,经受的考验也就越多。党员领导干部只有心系百姓,顺民意、解民忧,才能使“官气”淡,“民气”深,朝气升,暮气遁。所以说,以“亲”为血液,以“清”为风骨,就能让政商关系密切而纯洁起来,让从政与经商的环境更加健康更加清朗。 (颍上县纪委监委 朱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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