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泗县纪委监委制定《泗县纪委监察委派驻纪检监察组信访举报工作制度》,明确派驻纪检监察组信访举报5大职责8项受理范围,规范派驻纪检监察组信访举报工作。
明确八项受理范围。派驻纪检监察组主要受理对驻在部门党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章和党内其他法规,违反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的检举、控告;受理驻在部门党员的申诉。受理对驻在部门的公务员及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法律、法规授权或者受国家机关依法委托管理公共事务的组织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公办教育、科研、文化、医疗卫生、体育等单位中从事管理的人员;其他依法履行公职人员违反法律法规及涉嫌职务违法行为的检举、控告。受理对驻在部门党风、政风方面的批评建议或对有关纪检监察工作方面的意见、建议。
规定五大工作职责。要求派驻纪检监察组认真受理、处理群众反映的检举、控告类信访举报问题;及时向县纪委、监察委汇报群众信访举报情况和问题;承办上级纪委、监察委交办的检举、控告信访举报和其他信访事项;调查研究信访举报工作情况,定期对所驻在部门的信访举报情况进行分析;督促指导驻在部门处理有关信访问题,积极维护信访工作正常秩序,努力维护社会稳定。
此外,针对派驻纪检监察组受理的信访举报件及监督检查中发现的违纪违法问题规定了具体时限和处置原则,让各派驻纪检监察组对信访举报工作有了更加清晰的职责定位和工作思路,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宿州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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