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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国:用时21天办结第一起留置案件

时间:2018-04-10 09:33    来源:安徽纪检监察网     分类:审查调查     编辑:张晓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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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3日,宁国市南山街道原党工委委员、办事处副主任姜守明涉嫌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提起公诉,当日即被采取逮捕强制措施。这是宁国市监察委员会成立以来办理的首起留置案件,前后仅用21天时间即调查终结,整体办案时间大大缩短,效率显著提高。这样的高效率充分体现了监察体制改革后纪法无缝衔接,监察委员会与公检法等部门通力合作、密切配合,使改革真正达到“1+1>2”的预期效果。

将党的领导贯穿全过程。“通过建立健全党委领导下的决策执行机制,用集体研究、请示汇报、制度规定、文书文本等形式,把党的领导具体体现出来、固化下来;建立临时党支部,发挥党支部在政治、思想、组织上的战斗堡垒作用,由原来侧重‘结果领导’转变为‘全过程’领导,从各方面确保了党对反腐败工作的统一领导。”该市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表示。此次姜守明涉嫌违纪违法案件线索从初核、立案到采取留置措施,就是一个很好的印证。宁国市监察委员会自成立以来,累计向市委提交了15件请示报告,其中请示报告重点工作、重要情况8件,重要案件5件,其他事项2件。

充分运用调查措施。在对姜守明进行监察调查过程中,该市监察委员会充分运用谈话、询问等措施,对涉案人员的银行账户明细、金融债券交易记录、通话记录、房产情况等进行查询,对涉案的宅基地进行现场勘验,聘请专门技术人员作出估价鉴定,以取得关键证据,为留置措施的适用打好坚实的程序和证据基础。同时,结合3月20日颁布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强化依法行使监察权限,在12项调查措施中,使用了除查封和冻结之外的10项调查措施,为案件调查取得突飞猛进提供了有力支撑。

落实与检察机关无缝对接。与之前“两规”案件相比,采取留置措施的案件在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提起公诉时,市检察院在对案件的案情了解、双方对被调查人的移送交接、强制措施衔接、执行押解方式上等均大有不同。为促进案件顺利移送,该市监察委员会与市检察院通过外出考察学习、多次沟通对接等方式,就运行流程、协作办公、规范要求、办案安全等细节形成具体的工作机制。目前市公安局已派出四名干警对姜守明执行逮捕,并安全押解至市看守所羁押,与检察机关的案件移送交接工作顺利完成,检察机关对该案正在进一步审查起诉中。(宣城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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