琅琊区纪委监委把好五个环节,做好问题线索受理、排查、分析、对接、督办五篇文章,在推进“纪法衔接”“法法对接”实践中,落实线索处置实时监管,全程留痕。
渠道受理环节。“千条线、万条线,最后汇入一根针”。案管室统一受理信访、巡察、审计、司法机关移送的问题线索,建立录入登记、动态更新2表1库,专人负责,逐件编号登记,填表入库汇总,“一个口子”集中管理不遗漏。今年以来,共受理问题线索43件。
层级排查环节。落实集体排查制度,每月召开一次排查会,区纪委监委主要负责同志主持会议,分管负责同志、案管室和承办室负责同志以及具体承办人参会,特殊情况随时召开。按照谈话函询、初步核实、暂存待查、予以了解四类处置方式,案管室提出初步排查建议,参会人员提出排查建议,主要负责同志末位发言,集体决策处置方式。今年以来,已召开问题线索集体排查会5次。
分析研判环节。出台《问题线索管理处置暂行办法》《建立案件监督管理四项制度》和《线索处置季度统计分析制度》,以制度为支撑,定期研判问题线索,每月召开一次集中分析会,把脉会诊疑难复杂线索,综合分析处置措施;每季度分析报告处置情况,查找多发性、普遍性苗头隐患,提出预警建议。2017年以来,共向4单位发出纪律检查建议书8份。
资源对接环节。完善区委反腐败协调领导小组工作规则和协调协作办法,规范案件通报、移送、信息沟通机制。区委反腐败协调领导小组通过联席会商、专题学习、个案协调、情况通报形式,畅通信息共享,线索移送无缝对接。2017年以来,召开领导小组会议2次,联席会商3次、专题学习5次、个案协调8次、情况通报4次,成员单位移送各类线索19件,均及时作出相应处置。
督办跟踪环节。严格问题线索督办制度,对分办的线索,案管室以电话督查、发函督查、约谈督查、集中督查、随机督查等方式催办督办。对办理不力、久拖不结的,责成说明情况,限期整改;对整改不到位的,年度考核严格扣分,全程跟踪监督线索办理。今年以来,全区已处置了结问题线索26件。运用“第一种形态”提醒谈话5人、诫勉谈话2人;转立案8件,给予党纪处分6人。(滁州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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