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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北:依法用好留置措施 推动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

时间:2018-04-02 08:30    来源:安徽纪检监察网     分类:审查调查     编辑:杨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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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北市农委农业科原主任科员付新领(已退休)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组织审查和监察调查。”“淮北市杜集区高岳街道高岳社区主任刘学东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组织审查和监察调查。”“淮北市公路局直属分局工养科科长李保民涉嫌严重违法,目前正接受监察机关调查。”3月9日,淮北市纪委监委一次性公开发布三起案件,也是市县两级监委成立后首批采取留置措施的案件。

明确遵循促规范。市纪委监委先后制定出台《淮北市纪委监委机关审查措施使用规范》《淮北市纪委监委机关执纪监督监察工作暂行办法》等文件,对留置怎么审批、在哪里留置、如何监督留置等作出明确规定,为依法有效开展留置提供遵循。

严格程序促规范。建立集体研究机制,认真分析使用留置措施的情形,对线索处置、立案审查、留置措施等关键环节和工作流程进行细化。严格执行审批程序和安全保障等有关规定,确保办案流程规范化和法治化。

细化分工促规范。全面谋划留置场所“建管用”,结合实际将市纪委原“两规”点作为市县监委留置场所。细化职责分工,审查调查组负责留置讯问和陪护人员日常管理工作,组长是第一责任人;案管部门负责监督及全过程录音录像;信息技术部门负责提供技术支持;公安机关负责留置陪护工作,形成了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相互制约的工作机制。

“这三起留置案件的查处,表明监察体制改革所形成的制度优势正在转化为切实的治理效能。当前,市县两级纪委监委正在认真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进一步提升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的能力,促进全市纪检监察工作实现整体性提升。”市纪委监委负责同志表示。(淮北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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