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决策部署,促进纪委监委合署办公后日常工作有序规范高效开展,近日,宣城市纪委监委出台了系列规范性文件及具体实施办法,明确机关内部21项制度,为深入推进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制度基础。
明晰思路,制度建设不走样。此次出台的系列规范性文件及具体实施办法,紧密围绕当前监察体制改革后的新形势新要求新任务,紧扣《国家监察法》等相关法规制度,活学活用试点省市宝贵经验,突出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重点,以现阶段急需解决的问题为中心,确保目标性和导向性一致。内容涉及中心组理论学习、重大会议、公文制发、来文运转等方面,为改革之后有效开展基础性、常规性工作“加速度”“添砖瓦”。
科学制定,制度规范贴实际。除借鉴试点省市现有经验外,宣城市纪委监委结合本地实际,适度兼顾创新,着力解决实际问题,保证制度规范具有可行性和适用性。如制定《市纪委监委重大会议工作流程》《市纪委监委机关例会工作流程》等,在日常工作中进一步促进了纪委监委合署办公后的协调衔接和深度融合,使反腐败决策指挥体系、反腐败资源力量及反腐败手段措施更加集中统一,有效破解了力量分散、协调不畅等难题。
推进落实,制度优势需转化。在紧抓制度建设的同时,宣城市纪委监委积极推动制度落地,努力实现制度优势向效能优势转化。通过组织全体纪检监察干部开展机关学习、交流讨论和业务培训,及时传达重要会议及有关文件精神,让制度和规范记在心中、深入脑中、抓在手中,切实与当前纪检监察具体工作相融合,促进机关内外衔接和工作流程衔接,真正达到“1+1>2”反腐败效果。
“这次集中出台的21项制度规范,对我们来说非常及时,弥补了监察体制改革以来,开展一些常规性工作当中存在的制度漏洞,为改革后纪检监察工作顺利过渡‘铺路架桥’,为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夯实了制度基础。”宣城市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表示。(宣城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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