舒城县纪委监察委坚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在践行“第一种形态”上下功夫,严在日常、注重经常,切实筑牢防止党员干部犯错的第一道防线。2017年,舒城县按“第一种形态”共处理245人(次),占“四种形态”处理总数的48.3%。
警示教育常态化。加强廉政教育,把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实,让党规党纪意识入耳、入脑、入心。加强警示教育,定期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发生在身边的典型案件,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约谈提醒常态化。围绕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规范财务管理、脱贫攻坚等重要领域、重点人员开展提醒谈话,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做到事先谈、事中谈、事后谈,早提醒、早预防,将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真正体现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执纪效果。
组织生活常态化。结合推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开展好“三会一课”和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深入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组织党员领导干部认真开展述责述廉,查找自身存在的差距和问题,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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