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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论视野】推动案件审理工作走进新时代

时间:2018-03-29 09:06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分类:理论视野     编辑:万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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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九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一次重要会议。纪检监察案件审理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全会部署,以坚如磐石的决心、旗帜鲜明的立场、一刻不停歇的步伐,把党中央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落实到工作中,为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提前谋划,精心准备,坚决贯彻落实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战略部署

全面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是中央纪委二次全会部署的重要任务,是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完善党和国家自我监督的重大战略举措。案件审理工作作为这项改革的重要环节,要从四个方面落实全会部署的改革任务,做到“四个坚持”。一是坚持正确政治方向。要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重要论述,深刻理解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重大意义、根本目的、总体目标和主要任务,切实把党中央对改革的部署和要求贯彻到案件审理工作实践中。坚持从政治和大局的高度出发,提前谋划、积极探索,明确案件审理工作转型的目标和任务,把各项准备工作和基础工作做在前头、做细做实,确保审理工作有序衔接,顺畅开展。二是坚持问题导向。要立足审理职责,突出问题导向,采取专题调研、课题研究、开门研讨等多项措施,加强对改革试点涉及执纪审理相关问题的研究,找准改革的重点难点问题。监察体制改革后,要通过案件审核处理进一步找到薄弱环节和工作短板,及时找差距、补短板、固底板。要把建章立制贯穿改革全过程,认真研究提出可操作性强的工作建议和制度措施,以多种方式加强对下业务指导,传导改革新要求和新理念。三是坚持纪法贯通。积极推动纪检监察内部实现纪法贯通,研究思考纪检监察机关内部工作流程再造问题,抓紧对国家监察委员会成立后自办案件的审理流程及文书等问题提出意见办法,对政务处分依据、权限、程序等问题进行专题研究,推动执纪审查与依法调查有序对接、相互贯通。四是坚持法法衔接。充分发挥案件审理室在实现法法衔接方面的职责作用,对接以审判为中心的司法体制改革方向,严格按照刑事审判的证据标准审核处理案件,确保案件经得起公诉机关和审判机关的审查。抓紧研究对违纪问题和涉嫌犯罪问题的证据标准把握问题,编写证据收集标准问答手册,供审查调查部门参考。加强与司法机关的协作配合,围绕留置措施与刑事强制措施的转换、案件移送审查起诉的程序、退回补充调查等问题开展探索实践,推动形成监察机关与司法机关相互衔接、监察程序与司法程序有序对接的工作机制。

坚持高标准严要求,构建经得起历史和实践检验的铁案工程

要旗帜鲜明讲政治。案件审理是一项严肃的政治工作,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不断增强“四个自信”,把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工作中,要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觉悟,增强政治警觉性和政治鉴别力,把对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问题的审核处理放在首要位置。在案件审理过程中,首先要看被审查党员领导干部的“四个意识”强不强,在政治和大局上是不是向核心看齐,是不是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对“七个有之”问题要保持高度警觉,重点审核处理政治问题和经济问题相互交织形成利益集团、山头主义和宗派主义作祟大搞非组织活动的腐败案件,坚决清除对党不忠诚不老实、阳奉阴违的两面人、两面派,消弭党和国家政治隐患。要以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为尺子,严格审核处理政治上离心离德、思想上蜕化变质、组织上拉帮结派、行动上阳奉阴违的问题,坚决维护党的团结统一。要聚焦政治立场、政治原则、政治担当和政治纪律,深挖违纪问题的政治成因和政治影响,推动党内政治生态的根本好转。

要服务大局抓重点。要将具体个案的审理放在全面从严治党的大局中把握,落实二次全会精神,对重点领域和重点对象违纪问题予以高度关注、深入研究和准确认定。紧扣保持党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这个关键,聚焦“四风”问题新表现新动向,重点审理涉及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和特权思想、特权现象严重的问题,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坚决减存量、重点遏增量,聚焦不收敛、不收手,问题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且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领导干部,持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关注选人用人、审批监管、资源开发、金融信贷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坚持受贿行贿一起审核、一起处理,增强震慑遏制作用。重点审理涉及扶贫领域和扫黑除恶领域的违纪问题,惩治人民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坚决查处涉黑“保护伞”。

要惩前毖后明政策。要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把握案件本质和特点,充分体现党的政策和策略。在精准有效运用和分类处置等方面加强对“四种形态”的分析研究,深入探索总结“四种形态”的适用条件与程序,特别是对适用第三种形态处理的党员干部进行重大职务调整的工作进行规范,提高运用“四种形态”的政策水平和业务能力,实现惩治极少数、教育大多数的目的。充分发挥审理部门在案件审查处理中的统筹、平衡作用,与审查调查部门加强协作配合,提高精准把握执纪标准和运用政策能力。利用好案件审理工作成果,充分发挥反面典型警示作用,深挖违纪原因,发现共性问题,强化治本功能,研究提出改进完善制度机制的建议,把制度的篱笆扎得更紧。

要严格把关重质量。要认真履行审核把关和监督制约职责,对案件事实证据、定性处理、程序手续、涉案款物等进行全面审核,严格依纪依规提出意见,切实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程序合规”,为中央纪委常委会会议审议案件当好参谋助手,确保案件经得起历史和实践检验。健全案件审理工作责任制,细化审理组人员分工、责任和工作流程,强化承办人对案件审理质量负责制度。坚持时间服从质量的要求,在违纪案件数量大幅增加、审查节奏明显加快的情况下,对案件质量的要求决不能有任何放松,要留足必要的审理时间,实事求是、慎之又慎地审理好每一起案件,确保案件质量。

抓住转隶契机,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审理铁军

做好审理工作,离不开一支政治过硬、本领高强的审理队伍。要坚持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做到理论学习制度化、政治生活严肃化、支部建设规范化、交流互动机制化、谈心谈话经常化,切实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坚持正面引导与警示教育相结合,在严肃的党内政治生活中锤炼干部的党性心性,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进行谈话提醒,抓早抓小、防微杜渐。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层层夯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坚持“严字当头、廉字断后、爱在其中”,在审理工作实践中历练、培养干部,为干部的成长、发展提供平台和途径。

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过程中,中央纪委案件审理室增设2个处,增加16个编制,人员力量得以大大增强。要及时深入了解新同志的思想状况和实际困难,全力帮助转隶同志尽快度过过渡期,鼓励原有同志和转隶同志多交流沟通,促使彼此尽快熟悉、加深了解。要通过具体工作实现思想、理念、方法、作风上的深度融合,发挥新老纪检监察干部各自特点和优势,做到短长相济、有无相通、共同提高,达到“1+1>2”的效果,努力实现全体同志的合编、合心、合力。要在融合中深化发展,注重培育和传承政治自觉、信念至上、严实深细、遵规守纪、攻坚克难、团结合作的审理文化,铸就一支拥有铁的理想信念、铁的组织纪律、铁的工作作风的审理队伍。(中央纪委案件审理室主任 陈国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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