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滁州琅琊:“四点”着力锻造过硬队伍

时间:2018-03-29 08:44    来源:安徽纪检监察网     分类:组织人事     编辑:杨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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琅琊区区纪委监委自觉把政治建设放在首位,坚持从改进作风、强化管理、提升素质、夯实业务等方面入手,全面提升队伍综合素质,不断提高依纪依法开展工作的能力,锻造过硬纪检监察队伍。

“讲”政治,筑“信念”之魂。坚持把政治建设放在首位,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教育管理全体纪检监察干部讲党性、强化“四个意识”。转隶人员到位后,组织关系全部转入,增设党小组,选举新的支部委员,充实新鲜力量,明确职责分工。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定期通过业务培训班、周例会、微信群等载体,讲授法律、党纪课程,学习十九大、中纪委二次全会、习近平系列重要讲话、《宪法修正案》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精神,撰写心得文章,交流学习心得体会,引导全体纪检监察干部提升政治站位,拧紧理想信念“总开关”。

“强”作风,常“敲打”警醒。“挥锤打铁须身硬”,区纪委监委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出台动态考核办法和常委、室主任联系基层工作制度,把考核放在平时,督促领导班子和室主任多下基层,力戒机关“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严格考勤管理办法,严肃工作纪律,改进机关工作作风;认真执行学习制度,充分利用每周五下午例会学习时间,学习中央省市文件精神和作风纪律违纪典型案例通报,增强政策理论水平的同时常“敲打”警醒,防患未然。

“夯”业务,重“纪法”交融。深化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开展集中培训、专题讲座、知识竞赛、业务测试等活动,夯实业务基础、提升业务能力,通过“传、帮、学、带”着力提高纪检监察干部综合运用党纪和国法“两把尺子”的能力,促进纪言纪语向法言法语的融合,促进依法履职、纪法贯通、法法衔接上下功夫,增强反腐败合力和效力。

“重”监督,严防“灯下黑”。进一步强化纪检监察干部日常监督管理,使“监督者受监督”、“执纪者先守纪”,出台“九项禁令”和内部管理规范,出台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要求纪检监察干部读传统文化原著,学优秀国学经典,重家风家规,引导纪检监察干部带头“重品行、守规矩”,严格执行“一案双查”,对违纪违法的纪检监察干部,既严肃追究直接责任人责任,又追究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滁州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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