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铜陵市铜官区坚持纪严于法、纪在法前,以深入开展“四种形态”推进年活动为契机,精准把握、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
一是建章立制,在惩和防上深化。建立监督执纪“四种形态”“1﹢N”制度体系,即:以“四种形态”实施办法为基础,建立完善政治生态定期分析研判、典型案例警示教育、党内谈话函询、案件联查联审、巡察派驻监督等制度机制。制定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推进年活动实施方案,细化谈心谈话、以案查险等18项具体任务措施。
二是精准运行,在分类处置上深化。转变思维惯性,改进方式方法,在监督对象上从盯住少数向监督全体转变,在监督内容上从盯违法向盯违纪转变,严格把握每一种形态的适用情形,特别是第一、二种形态。2017年,全区按“四种形态”处理87人(次),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理50人(次),占处理总人数57.5%;第二种形态处理26人(次),占处理总人数29.9%,真正让红脸出汗成为常态。
三是抓早抓小,在谈话函询上深化。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的日常教育和管理,综合运用谈话函询、批评教育、诫勉谈话等措施,对党员干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做到早发现早处置、早提醒早防范。2017年,开展廉政谈话18人次,组织提醒76人次。制定《中共铜官区纪委谈话函询工作实施办法(试行)》,加大对党员干部思想、工作、作风等方面的一般性问题的谈话函询,深入开展谈话函询并跟踪督查,督促被谈话函询的党员领导干部在民主生活会上作出说明,提高党员干部接受监督意识,形成严紧硬的管党治党氛围。(铜陵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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