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定远县着力完善“3+2”政府权责清单,建立全覆盖监督体系,高压严惩腐败,预防和惩治腐败多管齐下,努力营造为民、务实、清廉的政务环境。
“3+2”清单明晰行政权责。以权力清单、责任清单、涉企收费清单+公共服务清单、中介服务清单为主线,健全权责清单制度体系,明确行政职能部门“分内事”。同时,围绕日常监管如何进行、危险隐患如何排查、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如何规范等,进行清单式的梳理,各部门的事中事后监管制度得以明确,实现从“重审批”到“重监管”“重服务”的转变。
监管体系阳光运行公权力。重点围绕土地征收、房地产开发和工程招投标等廉政重点防控领域,严格审计监督,强化对财政收支活动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加速构建科学化、规范化的廉政工作监管体系;加强市县联动,加快电子招投标和不诚信企业“黑名单”制度建设,紧盯每个项目和每笔投资,做到预算“一个盘子”、收入“一个笼子”、支出“一个口子”,变事后惩处为事前预防,牢牢守住资金安全的“底线”和产生腐败的“红线”。
高压惩腐维护良好政治生态。以加大对脱贫攻坚腐败和村“两委”微腐败等问题的监督执纪力度为重点,畅通群众诉求渠道,探索建立“网格化”执法责任新机制,注重从审计、巡察、网络信箱等渠道发现线索,对凡是违反行政问责规定,顶风而上、我行我素、有令不行的,向企业和群众乱伸手、捞好处、吃拿卡要的,一律从严查处。(滁州市纪委监委)


请输入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