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以来,颍泉区纪检监察机关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牢牢把握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紧紧围绕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紧扣“定责、督责、问责”三个环节,突出重点压责任,严格监督常推动,追责问责促落实,助推“两个责任”落地生根。
定责——突出重点压责任。紧盯党员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对照“两个责任”清单,将年度工作任务细化91项具体任务,向区委、区政府领导班子成员逐人发送《任务分工告知书》,提醒落实责任并签订承诺书。5名区管党政正职向区纪委五届二次全会述责述廉并接受评议测评。
督责——严格监督常推动。拧紧明责、压责、问责、追责的落实链条,在抓具体、抓深入上下功夫,严防责任压力传导递减。用好检查考核有力抓手,对年度考核落后的4个单位全程跟踪督导整改。全面推行主体责任记实制度,发放主体责任记实本810本。监督推动区、镇、村严格落实汇报会、谈话约谈等制度,推动压力向镇村、基层站所延伸。
问责——追责问责促落实。坚持失责必问、问责必严。对2016年度责任制考核落后的4个单位通报批评,对单位主要负责人实施诫勉谈话;对省委巡视反馈问题突出的4个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廉政谈话;扶贫领域专项审计发现问题突出的3个镇纪委书记被区纪委约谈,对落实主体责任不力的3个单位开展“一案三书”警示教育,督促管党治党主体责任的落实。(阜阳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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