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滁州:探索建立巡察工作“六大机制”

滁州市委巡察工作自2015年4月开展以来,紧密结合实际,创新工作方法,从巡察范围、巡察方式、巡察整改等环节入手,探索建立了巡察工作“六大机制”,收到了良好效果。

上下联动机制。市县联合“作战”,共同对某一板块进行联动巡察,深入发现系统内、领域内共性问题,体现了巡察工作的统一性和权威性。2017年,市、县联动巡察高质量完成市委赋予的巡察任务,重点核实并移交了全椒县部分乡镇和县直部分单位存在的镇村财务管理不规范、截留挪用危房改造资金、村级工程建设不招标、滥发通讯补贴等19个问题,充分体现了巡察联动的“双重”震慑作用,进一步释放铲除“微腐败”、维护群众利益、保障民生的强烈信号。

交叉巡察机制。针对市县人员往来较频繁的特点,为规避巡察中人情干扰等外来因素影响,市委巡察办积极探索巡察工作“一盘棋”管理格局,建立全市巡察人才档案库,统一调度安排。在开展对县市区巡察过程中,将巡察开展方式设置为交叉异地巡察模式,较好地解决了干扰与回避问题,切实让巡察组人员放开手脚、放下思想包袱,做到深巡、深查,切实提升巡察成效。

立巡立改机制。建立“四个清单”(问题清单、责任清单、整改清单、督查清单),明确整改目标和时限要求,实行销号管理,问题不整改决不放过。对发现的突出问题即时交办处理,要求限时解决,体现了巡察问题整改的及时性和强制性。2015年至今,巡察期间共交办立行立改问题131个,均得到及时整改解决。如帮助某医院退休职工解决落实退休待遇、督促乡镇及时发放涉农补贴等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均受到了群众的热烈欢迎。

公开曝光机制。动员会后,及时公开巡察进驻、接受举报与监督、反馈与整改等相关工作信息,公开曝光巡察移交问题线索查处情况,体现了巡察的开放透明性和警示教育性。至今已连续13次向社会公开通报曝光巡察移交问题线索典型案件查处情况,已公开曝光480人。

专项整改机制。对巡察发现的共性和突出问题进行专项整治,体现了巡察工作的针对性和聚焦性。近三年来,先后向市委、市政府提交了19份专题报告,开展专项整治,促进了许多疑难复杂问题的解决。如对池河流域非法采砂问题、市直单位异地交流干部在外租住宾馆问题、市直单位门面房管理混乱等问题的专项治理,均得到及时有效的处理或解决。再如针对基层党组织存在的“三大问题”,以及工作管理等方面的问题,在全市开展“落实党委主体责任”等6个专项整治工作,也取得明显成效。

整改回访机制。定期开展巡察整改情况检查回访,避免巡察整改走过场、落实不到位等问题发生,体现了巡察工作的持续性、长久性。特别是对被巡察单位的集中回访工作,推动了巡察整改的不断深入。2016年底和2018年初,先后组织对2015、2016年已巡察的126个单位巡察整改情况进行集中回访检查,进一步压实党组织整改主体责任,持续释放巡察震慑作用,避免“一巡了之”。据统计,反馈问题整改完成率平均达88.1%,问题线索核查完成率为94.6%,重新修订完善制度2735个,清缴各类欠款和清退违规发放的津补贴近2亿元。(滁州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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