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问题线索的处置管理,探索符合纪委监委合署办公后的问题线索处置程序,庐江县纪委监委出台了《庐江县纪委监委机关问题线索处置管理暂行办法》,对问题线索处置流程进行了重塑,有效提升了违纪违法案件查办效率。自合署办公以来,该县纪委监委共处置问题线索93件(次),立案43起。
重塑流程,确保权限“明”。庐江县纪委监委立足工作实际,着力解决合署办公后问题线索管理不流畅的问题。对问题线索受理登记、分流交办、督办催办、审理办结等重要环节在程序上进行了重塑,同时对问题线索处置承办单位在执纪审查和监察调查过程中常用的文书进行格式“固化”,有效保证了执纪审查和监察调查程序流畅、调查权限明晰。
集中管理,确保数量“清”。为确保问题线索管理和处置规范化、科学化,庐江县纪委监委探索实行问题线索集中管理制度。明确案件管理室对巡视、巡察和审计、行政执法、司法等机关移交的问题线索统一受理,集中管理信访部门、执纪监督、审查调查以及干部监督等部门在工作中发现的问题线索,并根据问题线索类型提出分转意见,经领导审批后流转至相应科室办理,做到了问题线索管理底数清、情况明、处置规范到位。
强化督办,确保结果“实”。为及时全面准确掌握问题线索办理进展情况,督促问题线索处置到位,庐江县纪委监委探索建立督查督办制度。要求案件管理室履行督办职能职责,对问题线索处置进行跟踪督办,坚决避免“查后不报”、“查后漏报”等行为,真正达到问题线索处置情况准、结果实。同时严格保密制度,对于在线索管理过程中发现有泄密情形的,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责任。(合肥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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