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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山:健全生态环境保护问责机制

时间:2018-03-03 08:27    来源:安徽纪检监察网     分类:党风政风     编辑:万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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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以来,全市环保部门向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先后移交2批次损害生态环境问题问责类问题线索共7件,均已查结,给予党纪政纪处分8人,诫勉6人,提醒谈话9人。对黄山区沿太平湖违规开发和市生活垃圾处理中心里石亭生活垃圾填埋场渗滤泄露问题的典型案例作了点名道姓公开通报。

健全问题线索移交机制。市纪委制发《关于建立健全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工作机制的通知》,督促全市各级各有关单位特别是环保、国土等职能部门在调查处理损害生态环境问题结束后一周内,将相关问题背后涉及党员干部违纪违规问题线索和需要问责处理的问题线索进行梳理,经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背书后,以“一人一表”方式移送纪检监察机关。

健全主办分办核查机制。市纪委印发《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案件调查卷参考目录》,构筑形成市、区县党风政风监督室组织协调,各纪检监察室具体核查,案件审理室提前介入,合力抓问责追究的工作局面。加强对区县的指导工作,确保依纪依规查处问责追究到位。

健全审理审结复核机制。严格案件审查审理复核关,全市所有问题线索核查处理结果及附件资料上提一级,报市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审核,统一全市执纪问责尺度。对县管干部核查过程中涉及市管干部的问题线索,督促各地按照“两个为主”要求向市纪委监委报告,防止出现执纪不严、不敢动真碰硬等问题。

健全整改跟踪问效机制。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定期向环保部门发函,督促将虚假整改、整改不到位等需问责的问题线索及时报纪委监委。加强与党委、政府督查室、信息办、信访局,新闻媒体的联系沟通,及时受理损害生态环境的信访举报,重点抓好对有关舆情的实时监测,发现问题及时调查处理,尽可能第一时间和最大限度挽回损失、消除不良影响。(黄山市纪委、市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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