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黄山市黄山区纪委常委会、监察委委务会研究通过《黄山区公职人员拒收拒送红包礼金礼品的九条规定》,加强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督全覆盖,坚决整治违规赠送和收受红包礼金礼品等不正之风。区纪委监委要求各单位对照规定开展自查自纠,强化责任落实,坚决遏制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不断扩大作风建设成果,推动党风政风民风持续好转。
规定要求,全区公职人员要严于律己,坚决抵制红包礼金礼品之风的侵蚀,严禁在公务活动中赠送和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红包礼金礼品,严禁在非公务活动中接受非亲友所赠送的明显超出正常礼尚往来的红包礼金礼品。领导干部不得收受下属及与行使职权有关的单位、个人的红包礼金礼品,不得以任何名义和形式借机敛财,不得利用职权谋取私利、为他人谋取利益。不得以无法拒绝为借口,变相违规收受红包礼金礼品。领导干部对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及身边工作人员和其他特定关系人,要严格要求、严格管理、严格约束,防止其利用自身职务影响违规收受他人红包礼金礼品。
规定明确,对当时难以退还的,应主动向所在党组织报告,并联系派驻纪检监察组予以依规处置。对违反本规定收送红包礼金礼品的公职人员,按相关规定给予相应组织处理、纪律处分。对公职人员亲属及身边工作人员和其他特定关系人,利用其职务影响违规收受红包礼金礼品的,追究该公职人员的责任。对领导干部授意、纵容、包庇、隐瞒其亲属及身边工作人员和其他特定关系人,利用其职务影响违规收受红包礼金礼品的,从重追究责任。对违反规定用公款赠送红包礼金礼品的,要从严查处问责,不仅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还要追究单位相关领导的责任。
黄山区纪委监委将结合2018年春节的节日特点,组织开展违规收送红包礼金礼品专项整治活动,重点查处在自查自纠过程中隐瞒不报、收多交少、边交边收行为,从严查处党的十八大以来不收敛、不收手、不知止的顶风违纪行为。对检查中发现和群众举报的“吃拿卡要”“收送红包礼金礼品”等行为,发现一起、处理一起、曝光一起,绝不姑息。(黄山市纪委、市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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