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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为:着力发挥派驻机构监督作用

时间:2018-01-31 09:33    来源:安徽纪检监察网     分类:组织人事     编辑:杨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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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为县纪委监委认真落实派驻全覆盖要求,积极探索,扎实推进,切实擦亮派驻“探头”。

整合机构,实现全面覆盖。顺应国家监察体制和派驻改革要求,立足县内实际,更名或撤销44家县纪委派驻纪检组,撤销15家县监察局派驻监察机构,不再保留2家县一级党和国家机关单位本级内设纪检监察机构。坚持集约高效、内涵式发展,共设立12家派驻纪检监察组,其中综合派驻9家、单独派驻3家,保留3家纪检监察机构,实现对县一级党和国家机关派驻监督全覆盖。

配强人员,提升履职能力。按照年龄梯次合理、知识结构优化、性格特点互补的原则,选优配强纪检监察组人员。盘活现有资源,分别从县纪委监委机关、原派驻机构、镇纪委中选拔合适干部,同时注重吸纳系统外,尤其是执纪执法、巡察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优秀干部,目前已选配干部30名,各组负责人基本配备到位。严格人选资格条件,会同县委组织部对5名纪检监察组负责人进行考察。着力提升干部履职意识和能力,第一时间召开派驻机构工作启动暨人员集体谈话会,安排各组组长参加上级培训,促进派驻机构有的放矢地开展好工作。

聚焦职能,增强监督实效。明确改革后派驻机构由县纪委监委直接领导、统一管理,对县纪委监委负责并请示报告工作,业务工作、干部管理、考核评价由县纪委监委统一管理。派驻机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派出机关的授权,全面履行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加强对驻在部门和综合监督单位党员领导干部及其他公职人员的监督。适时重新调整县纪委监委班子及纪检监察室联系分工,做到和派驻改革积极呼应、无缝衔接,加强对派驻机构工作的督促指导。同时,探索建立完善相关制度机制,推动派驻机构精准聚焦、集中发力,更好地履行监督职能作用。(芜湖市纪委、市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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