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远县纪检监察机关着眼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大局,聚焦监督执纪问责,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为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提供坚强纪律保障。2017年,共受理信访举报554件(次),受理巡察线索1270件(次),初核违纪线索914件,立案306件,给予党政纪处分313人。
完善机制,提升执纪审查工作水平。编印《定远县纪检监察机关执纪审查工作流程手册》,以制度规范执纪审查工作。制定《关于建立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六大机制任务分工方案》、《关于对全县党员干部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实施办法》,为全县纪检监察机关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提供遵循依据和制度保障。
形成合力,深化反腐败协调领导小组作用。充分发挥县委反腐败协调领导小组牵头抓总作用,加强与公安、检察、法院、审计、财政等部门的联系沟通,建立健全相关线索移交和沟通协作机制,形成反腐合力,受理司法机关移送来党员干部、国家工作人员案件线索39件。
纪严于法,准确运用“四种形态”。准确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坚持抓早抓小、动则辄咎,运用好警示教育、诫勉谈话、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等方式开展执纪工作,共谈话函询47人,给予党政纪轻处分256人,党纪重处分57人,移送司法机关4人。(滁州市纪委、市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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