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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察体制改革进行时】和县:“五+”推进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

时间:2017-12-08 08:56    来源:安徽纪检监察网     分类:组织人事     编辑:杨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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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县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市要求,通过“五+”,有力有效有序推进县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

制定方案+成立小组,压实改革责任。县委常委会研究通过《和县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方案》,对指导思想、改革目标、试点任务等方面作出具体规定、提出明确要求。并配套制定《关于和县监察体制改革试点机构调整设置的方案》《和县监察委员会经费保障方案》等系列子方案,形成“1+N”方案体系,共同构成改革的“施工图”。成立以县委书记担任组长的县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小组,县纪委书记兼任试点工作小组办公室主任,下设3个专门工作组,形成县委负总责、纪委负专责、相关部门各司其职的责任体系,全面推进改革试点工作。

动员部署+宣传引导,统一思想认识。先后召开县委常委会、县纪委常委会、县检察院党组会等各类会议10余次,传达学习全国、全省推开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动员部署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以及有关会议、文件精神,讲清改革意义,明确改革目标,凝聚改革共识。11月24日下午,召开全县推开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动员部署会,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深化思想认识,正式拉开改革序幕。充分利用县纪检监察网、机关LED显示屏等载体,刊发中纪委和省纪委主流媒体关于试点工作重大意义的宣传、重要政策的解读和各地典型做法。同时,在县纪委官网醒目位置链接“安徽深化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专题。

审核档案+逐一考察,严格转隶标准。制定《和县检察院涉改部门人员考察方案》,明确规定考察对象、步骤、程序等。对照转隶人员政治素质和资格条件,认真审核县检察院涉改人员人事档案,严把政治关、廉洁关。成立由县纪委牵头,县委组织部、县委政法委参加的考察组,于11月28日-29日对县检察院拟转隶人员进行逐一考察,采取“个人谈、相互谈、组织谈”等方式,全面深入了解转隶干部思想、性格、工作能力、工作作风、廉洁自律及个人意愿等情况,并建立涉改人员信息台账,对政治面貌、年龄结构、学历层次、人员身份、任职经历等信息做到“一本清”。

谈心谈话+入户走访,做好融合文章。始终把解决思想不乱、加强思想政治工作贯穿于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全过程,确保转隶人员既转人更转心,增强其认同感和归属感。在县检察院负责人同转隶人员谈心谈话、县纪委召开转隶人员集体谈话会、县考察组考察谈话等多次谈心谈话的基础上,12月5日,县纪委书记、副书记分别同转隶人员逐一谈心谈话,采取“一对一”“面对面”的方式,不仅讲清楚改革的重大意义、改革的政策和要求,更谈家庭状况、个人想法,掌握思想动态,打消思想顾虑。成立由县纪委副书记担任组长的两个家访组,将于近期对转隶人员进行家访,把思想政治工作从转隶人员延伸到转隶干部家属,营造理解、支持改革的浓厚氛围。

发放书籍+学习培训,补足能力短板。围绕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存在的困惑、问题,县纪委为机关干部和转隶人员征订了《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百问百答》,通过自学和集中学习,指导疑难盲点。征订发放《宪法》《刑事讼诉法》、新修订《党章》《纪律处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党纪党规书籍,促进“纪法”衔接,为人员迅速进入工作角色打好业务基础。12月6日-8日,组织转隶人员在县委党校开展集中培训,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马鞍山市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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