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站   |   客户端

淮北杜集:综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点面结合”当好“护林员”

时间:2017-10-30 10:29    来源:安徽纪检监察网     分类:党风政风     编辑:张晓玉
【字体: 】      打印

近年来,淮北市杜集区综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违纪人员,本着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精神,按照错误性质和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直至纪律处分。通过对“点”与“面”的分类施治,初步达到了惩处极少数、教育大多数的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

一是“育好树”,预防“腠理之疾”。运用“望闻问切”,注重用活第一种形态。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予以提醒,今年以来,谈话函询98人次,初步核实198人次,给予47人次提醒谈话、7人次警示谈话、22人次诫勉谈话。综合运用第一种形态125件次,占61%,进一步强化组织责任,严抓严管、小过即问、小错即纠、防微杜渐。

二是“正歪树”,治疗“肌肤之疾”。对触犯党规党纪底线的,运用“针石”疗法,及时处理和纠偏,防止小错演变成大错。今年以来,共立案100件,结案80件,给予党政纪轻处分69人,综合运用第二种形态70件次,占34.2%,切实让党纪轻处分、组织调整成为违纪处理的大多数。

三是“治病树”,挽救“肠胃之疾”。对严重违纪但尚不足以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的,运用“火齐”疗法,做到不留情面、严肃处理,达到当头棒喝、猛药去疴的目的。今年以来,给予党政纪重处分5人,综合运用第三种形态5件次,占2.4%。

四是“拔烂树”,清除“不治之疾”。对严重腐败分子,除了通过纪律处分予以惩戒外,坚持追究其法律责任,及时清除党内毒瘤。今年以来,对公检法机关移交的严重违法违纪的5名党员,给予开除党籍处理。综合运用第四种形态5件次,占2.4%,形成强大震慑。(淮北市纪委)

 

 

新闻排行

评论一下
评论 0人参与,0条评论
还没有评论,快来抢沙发吧!
最热评论
最新评论
已有0人参与,点击查看更多精彩评论

头条号

客户端

微信

微博

版权所有  中共安徽省纪律检查委员会  安徽省监察委员会  |  未经许可禁止复制或镜像

合肥市包河区中山路1号  邮政编码:230091

ICP备案:皖ICP备07004725号-31

安徽新媒体集团技术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