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长丰县编印了《长丰县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履责记实手册》,分发到各级党组织负责人,要求对履责情况进行“全程记实留痕”。
《记实手册》摘录了《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共长丰县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办法》部分内容,要求各级党组织负责人以主体责任清单为依据,坚持一事一记、全程留痕、完整真实的原则,认真负责地做好日常事宜记录工作,保证履责全程留痕、追溯执纪问责有据可依,压实主体责任、倒逼责任落实。
长丰县把《记实手册》作为落实主体责任的“加压器”、“监测器”和“助推器”,通过采取明晰责任、不定期抽查、年底集中检查、纳入年度“两个责任”考核范畴、强化结果运用等措施,对《记实手册》进行督促检查,发现《记实手册》填写弄虚作假、工作不认真的责任人进行通报批评,对置若罔闻、督促不改的将从严追究责任,以期进一步增强各级党组织负责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主动性和自觉性,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努力营造风清气正、山清水秀的政治生态环境。(合肥市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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