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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山:推行全程记实制度 压实“两个责任”

时间:2017-09-12 14:38    来源:安徽纪检监察网     分类:党风政风     编辑:杨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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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压实“两个责任”,近日,霍山县研究制定《关于在全县推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全程纪实制度的通知》,对党委(党组)、纪委(纪检组)履责情况实行痕迹化管理,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厘清责任主体,细化纪实内容。明确全县各级党委(党组、工委)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及班子成员,各级纪委(纪检组、纪工委),为落实“两个责任”纪实留痕的责任主体,细化党委(党组、工委)领导班子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全程纪实内容16项,党委(党组、工委)主要负责人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记实内容11项,党委(党组、工委)班子成员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全程纪实内容9项,纪委(纪检组)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全程纪实内容12项。纪实主体及时对本年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的情况进行收集、整理,记录本人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情况,做到纪实留痕全覆盖,无死角。

规范纪实方法,强化过程管理。采取单位记实台账与个人记实手册相结合的方式,由县纪委统一印制“两台帐两手册”2000余册分发给全县各单位。加强对全程纪实工作的过程化管理,督促纪实主体照单履责,做到一事一记、随做随记、动态更新、全程留痕、有迹可查,为担责履责、督责考责、问责追责提供依据。每季度末,县纪委将按照一定比例对纪实情况进行抽查。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带头做好履责记实工作,并定期对其他班子成员《记实手册》进行审阅签字,督促履责,传导压力。

强化结果运用,做到失责必问。将“两个责任”全程记实情况纳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考核的重要内容和考评依据,对未建立全程记实制度的单位,在年度考核中予以扣分,并按规定对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问责;对不记录履责情况、记实工作不规范、不配合检查考核或弄虚作假的领导干部,视情节轻重进行问责,倒逼“两个责任”在落地生根。(六安市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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