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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山县国土资源局诸佛庵国土资源管理中心所原所长康嵩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时间:2022-03-01 10:39    来源:安徽纪检监察网     分类:党纪政务处分,县处级干部,案件发布     编辑:杨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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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经六安市监察委员会、中共霍山县委批准,霍山县纪委监委对霍山县国土资源局诸佛庵国土资源管理中心所原所长康嵩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康嵩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他人礼品礼金;违反群众纪律,在涉恶人员经营企业投资入股分红,充当恶势力保护伞;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存在挪用公款、收受贿赂、参与赌博违法行为;康嵩作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执行公务过程中,对涉黑人员非法采矿放任不管,通风报信,帮助逃避处罚,致使国家矿产资源遭受重大损失,造成恶劣社会影响。

康嵩身为党员领导干部,理想信念丧失,背离职业操守,漠视党纪国法,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其行为已严重违反党的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犯罪,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霍山县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霍山县委批准,决定给予康嵩开除党籍处分;由霍山县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滥用职权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六安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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