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虑到余某某户儿媳患有残疾,但却没有考虑余某某整个家庭的情况,就将其纳入贫困户,后来也没有对该户进行清退,现在不但背了处分,还在群众中造成了不良影响……悔不当初啊,我这样做是对工作岗位不负责任,是对组织不负责任,更是对贫困群众不负责任!”裕安区丁集镇大岗村支部书记冯某某在接受镇纪委审查时后悔地说道。
大岗村南庄组余某某户有三个儿子,大儿子在裕安开发区办厂经营防火器材,三儿子在常熟经营苗圃,该户人均收入均明显高于贫困户识别标准。2016年,村支部书记冯某某明知余某某家实际情况,却只因余某某的二儿媳患有残疾,就将余某某户纳入建档立卡贫困户中,存在识别不精准问题,且冯某某在多次扶贫动态调整中均未将余某某户清退,在群众中造成了较大的负面影响。2017年12月,丁集镇党委给予冯某某党内警告处分。
精准扶贫重在精准,识别精准更是前提。冯某某身为村支部书记,理应在精准扶贫工作中严格把关,但是却违反工作纪律,在扶贫的识别和动态管理上把关不严,在群众中造成较坏影响,严重损害了党和基层干部的形象。通过对冯某某的查处,使广大基层干部引以为戒,形成震慑,要坚持扶贫领域执纪问责“零容忍”,用铁的纪律推进扶贫工作的开展。(六安市纪委、市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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