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级信访问题确实突出了点,回去以后一定要想想办法,抓好基层党建工作,你要多动脑筋,让村两委班子发挥出战斗力,把村级工作抓出成绩,这样信访问题就会减少很多……”岳西县某乡镇党委负责人刚走出约谈室,就迫不及待地给乡镇纪委书记打起了电话。
2019年,岳西县以建立健全制度机制为重点,修订《岳西县全面从严治党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实施办法》,突出“诺、述、谈、查、究”五个关键,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
突出“签字背书”。党委(党组)和纪委(纪检组)主要负责人对本地本部门年度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任务书上提出审阅意见并签名,作为上级党委和纪委对其落实“两个责任”情况进行考核和追责的依据。
突出述责述廉。县直单位和乡镇党委主要负责同志每年书面向县委述责述廉,同时抄送县纪委。县直单位和乡镇党委主要负责同志每年按一定比例在县纪委全会上述责述廉,并接受评议。
突出廉政约谈。各级党委(党组)主要负责同志与领导班子成员,领导班子成员与分管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定期开展廉政谈话。对群众来信来访反映和日常检查考核中发现的问题,由纪委主要负责同志本人或委托负责同志视情约谈相关领导干部。
突出检查考核。对乡镇、县直单位开展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年度检查考核,并在一定范围内通报结果;结合日常监督所掌握的情况,作为对领导班子总体评价和领导干部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突出责任追究。实行“一案双查”,在查办重大腐败案件和严重违纪行为的同时,对那些领导不力、不抓不管而导致不正之风长期滋生蔓延,或者屡屡出现重大腐败问题而不制止、不查处、不报告的,实行责任倒查,严肃追究相关领导责任。2019年截至目前共约谈落实主体责任不力的党组织负责人23人次,立案审查1人。(安庆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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