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围绕实现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工作目标,砀山县出台《关于挺纪在前构建监督新常态试点工作实施意见》,狠抓“3311工程”,明责权、治未病、留铁痕、强问责,构建监督新常态。
三份清单明责权。全县各镇(园区)和县直各单位在制定政府和单位权力责任清单的基础上,按照《廉洁自律准则》八条规范和《纪律处分准则》六大纪律,制定单位党组织守纪责任清单;每名党员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结合岗位职权、职责,制定个人守纪责任清单。党组织守纪责任清单由上级纪检监察组织审定;个人守纪责任清单由本级纪检监察组织审核,本级党组织审定,并通过适当形式公开。让党员干部明责权、知敬畏、不逾规、不越权。
三项机制治未病。完善教育预防机制,健全以学习《党章》《准则》《条例》为重点的党纪党规日常教育机制,利用元旦、春节、国庆、中秋等重要节点,发放廉政提醒函,编发廉政短信进行提醒,同时注重用身边的典型案例强化警示教育;健全问题发现机制,通过日常监督检查、巡查和信访举报三个渠道,构建全方位发现机制;创新问题处理机制,注重谈话提醒教育,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监督执纪新常态,灵活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
一份档案留铁痕。建立全县科级干部守纪责任档案,档案中除记入日常检查中发现的责任缺失、轻微违纪行为、各类谈话以及受到有关处理等方面的情况外,还将记入重大事项报告抽查核实情况,信访举报网络舆情问题线索核实情况等。各镇(园区)和县直各单位建立本单位党员干部守纪责任档案,化无形责任为有形考核。
一套考评强问责。建立党员干部守纪情况考核制度,对党员干部守纪情况实行动态管理,每季度进行一次分析评估,年终进行总评,作为党员干部日常监督管理、业绩评定、奖励惩处、提拔使用的重要依据。对不认真履行责任,导致单位组织涣散、纪律松弛,不正之风长期滋生蔓延,或者多次出现重大腐败或作风问题的,严格进行责任追究。(宿州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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