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至2016年,来安县汊河镇文山村以换届选举、秸秆禁烧、防汛等名义支出烟酒和招待费用27464.5元,村党总支原书记朱子洋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这是来安县纪委监委日前通报的一起违反村级“零招待”案件。
为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在基层“神经末梢”落地生根,自4月份以来,来安县纪委监委启动村级“零招待”专项整治工作,集中整治村级“舌尖上的腐败”。
整治期间,在自查自纠、乡镇检查的基础上,县纪委监委联合县农委、财政局等部门,成立4个督查组,抽取违反八项规定精神相对集中的20个村进行核查。通过查阅村级账目、走访群众和服务对象,重点核查是否有利用集体资金宴请上级机关、部门工作人员或村干部之间宴请,利用集体资金到休闲娱乐场所消费,巧立名目列支、转移、隐匿招待费,将集体资金转移账外用于开支招待费,接受低保户、工程承包人等管理服务对象吃请等六类执行“零招待”规定不彻底、搞变通问题。
针对发现的问题线索,建立专项查处机制,抽调精干力量,县纪委常委全程督办,做到“三个不放过”:即责任人处理不到位不放过、责任人和相关人员未受到教育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到位不放过。截至目前,查纠问题17个,立案查处6件,处分7人,开展以案警示教育6场,620余名村干部接受教育。(滁州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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