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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阳颍州:1-3季度运用第一、二种形态占比91.1%

时间:2018-10-16 09:28    来源:安徽纪检监察网     分类:审查调查     编辑:杨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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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颍州区纪委监委聚焦主业主责,以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为主要抓手,扎实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1-3季度,颍州区纪委监委共运用“四种形态”处理260人次,其中第一种形态147人次,占56.5%;第二种形态90人次,占34.6%;第三种形态15人次,占5.8%;第四种形态8人次,占3.1%。

加强自我监督,从源头解决问题。结合巡察、专项督查,从中发现线索,提高监督效率。对反映问题较为集中、有苗头性的单位或者在干部选拔任用、村两委换届等特殊时期,开展有针对性的宣传教育。运用好监察建议这一利器,向案发单位提出监察建议,督促其切实履行主体责任。

强化研判分类,做到快查快结。定期召开线索排查会和案件了结会,缩短案件查办过程中程序性周期。对线索进行综合研判,提高问题线索处置率;对反映的问题具有一般性,对反映问题笼统,难以查证核实的进行谈话函询或查清只能给予轻处分,减少外核压力;对涉及扶贫领域违纪、党员干部涉黑涉恶等重点领域的问题线索重点进行初核。

完善监督管理,强化结果考核。强化对工作室、纪检监察室、派驻纪检监察组的监督指导,同时对各乡镇街道纪(工)委、各派驻出纪检监察机构、区纪委监委机关相关科室审查调查情况实行一月一通报。对工作成效不够明显或执纪审查主要统计指标降幅较大的单位,通过通报、约谈等方式及时提醒督促。(阜阳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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