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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阳:重申“两节”纪律要求 严防“四风”反弹回潮

时间:2018-09-22 07:44    来源:安徽纪检监察网     分类:党风政风     编辑:杨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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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持续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严防“四风”问题反弹回潮,确保节日期间风清气正。日前,阜阳市纪委监委下发通知,重申“中秋”“国庆”两节期间纪律要求。

通知强调,各级党员干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觉悟,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决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切实做到“十个严禁”:严禁违规收送礼品、礼金、电子红包和消费卡等;严禁用公款购买购物卡、有价证券、烟酒、月饼、土特产等节礼;严禁用公款搞相互走访、宴请、联谊等活动;严禁用公款旅游、购买景点门票,利用职权免费游览参观;严禁利用机关食堂、培训中心等相互宴请、违规吃喝、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严禁在私人会所、“一桌餐”等隐秘场所组织聚餐聚会,违规参加老乡会、战友会、校友会等;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借用服务和管理对象车辆,违反公车封存停驶规定;严禁借节日之机违规发放津贴补贴和实物;严禁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和借机敛财;严禁参与各种赌博娱乐活动。

通知指出,各级党组织要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驰而不息纠正“四风”的一系列重要讲话和批示精神,用钉钉子精神,持之以恒抓好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纠正“四风”工作,坚持不懈把纠正“四风”工作向纵深推进、向基层推进,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对节日期间纠正“四风”工作提前研究、提前部署、提前警示。针对“节日病”易发多发的特点,在中秋、国庆前夕,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中央纪委近期公开曝光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新闻通报,结合“讲严立”专题警示教育和“三查三问”及“深化正风肃纪优化营商环境”专项治理工作,加强廉政教育,做到早提醒、早预防,防微杜渐,切实提高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自觉性和执行力。

通知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履行监督责任,主动作为、履职尽责,紧盯“四风”问题,严到底、不退让。用严肃查处体现纠正“四风”的坚决态度,用从严整治进一步强化警示震慑,不断释放越往后对“四风”问题盯得越紧、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要充分利用互联网、手机客户端、微信公众号等平台拓宽问题线索反映渠道,及时发现和受理群众举报;充分发挥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作用,用好“随手拍”“一键通”和“大数据”,让“四风”问题无处遁形;同时强化通报曝光,不断放大震慑效应,促进形成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切实让群众感受到党风廉政建设的实际成效,以优良党风政风带动民风向好向善。

市纪委监委将在中秋、国庆期间开展明察暗访并畅通监督渠道,认真受理群众投诉举报,处理突发情况。

市纪委监委举报电话:0558-12388

举报网站:阜阳党风廉政网“我要举报”栏

举报信箱:市纪委监委信访室(阜阳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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