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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州市泗县生态环境分局原二级调研员周瑞玲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时间:2021-08-14 07:47    来源:安徽纪检监察网     分类:党纪政务处分,县处级干部,案件发布     编辑:杨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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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经安徽省监察委员会、中共宿州市委批准,宿州市纪委监委对宿州市泗县生态环境分局原二级调研员周瑞玲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周瑞玲违反组织纪律,在组织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人事利益;违反廉洁纪律,收受礼金,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为其亲属的经营活动谋取利益;违反工作纪律,不正确履行职责,安排他人套取国家专项资金,造成严重不良影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索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涉嫌受贿犯罪。

周瑞玲身为党员领导干部,理想信念丧失,纪法意识淡漠,其行为已严重违反党的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构成职务违法,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恶劣,情节严重,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宿州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宿州市委批准,给予周瑞玲开除党籍处分;由宿州市监委给予周瑞玲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受贿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宿州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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