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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阳:“四举措”抓好全面融合 释放“1+1>2”的改革效应

时间:2018-04-23 08:09    来源:安徽纪检监察网     分类:组织人事     编辑:杨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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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推开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以来,凤阳县纪委监委多管齐下、多措并举,抓好全面融合文章,不断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工作释放出“1+1>2”的改革效应。

优化机构设置,实现队伍融合。整合原检察院的反贪、反渎和预防职务犯罪等职能,新设立3个纪检监察室,并在转隶干部调配过程中,将转隶人员力量重点向执纪监督、执纪审查等一线办案倾斜,最大限度发挥专业人才优势,在实践中推动转隶人员和纪检一线执纪监督工作业务的深度融合。目前,改革后的县纪委监委从事执纪监督工作人员达到机关编制总数的72.5%。

制定办法规定,推进纪法衔接。研究制定《线索处置工作流程规范》、《函询方式处置问题线索办法》等制度规定,对线索处置、谈话函询、初步核实、立案调查、案件审理等环节提出规范要求,确保各项工作依纪依法有序开展。完善执纪审查场所谈话、医疗、安全管理等配套制度,确保有据可依、有章可循。同时,将各项制度规定和文书样式印成册,做到人手一册,随学随用。

强化精准培训,促进业务融合。自监委成立以来,县纪委共开展两次培训班,对全县120余名纪检监察干部进行了全脱产集中培训,围绕执纪监督、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执纪审查、案件审理等业务工作,设置学习辅导、观看警示教育片、学习研讨等环节,由县纪委相关室负责人、县检察院有关方面的专家进行集中授课,促进业务融合。

边办案边培训,推动职能融合。县纪委通过以办案促培训、边办案边培训的方式,在办案实践中探索规范办案标准和事实关、程序关证据标准适用等,确保办案程序合法、措施得当、证据规范,进一步推动职能融合,为案件办理后向司法机关移送审查起诉打好基础。今年以来,转隶人员参与办理案件10起,参与审理案件8起。(滁州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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