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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泉:第一季度运用“四种形态”处理171人次

时间:2018-04-23 08:46    来源:安徽纪检监察网     分类:审查调查     编辑:杨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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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季度,临泉县纪委监委积极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抓早抓小,注重预防,运用“四种形态”处理党员干部171人次。其中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理63人次,占比37%;运用第二种形态处理64人次,占比37%;运用第三种形态处理34人次,占比20%;运用第四种形态处理10人次,占比6%。

临泉县纪委监委始终以“惩前毖后、治病救人”为原则,动辄则咎,强化“不敢腐”的氛围,针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和轻微违纪问题,采取批评教育、诫勉谈话、组织处理、纪律轻处分等方式抓早抓小,及时阻断从前一种“形态”向后一种“形态”发展的路径,1-3月份,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共谈话函询39件次,给予诫勉谈话14人次。注重从整体上把握运用“四种形态”,绝不放松后三种形态,尤其是第三、四种形态的查处,面对问题线索,坚决查处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的党员干部,县纪委监委始终保持“节奏不变、力度不减”,其中重处分49人,占43.75%,形成了震慑全覆盖,使全县党员干部心有所畏,行有所止,有力地将从严治党“四种形态”落到了实处。(阜阳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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