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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远:完善监督“探头” 推进派驻纪检机构全覆盖

时间:2017-12-14 15:14    来源:安徽纪检监察网     分类:组织人事     编辑:张晓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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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落实向党和国家机关派驻纪检全覆盖的要求,怀远县从全面派驻、后勤护航、权责一致三方面入手,深入推进综合派驻机构改革任务落实,确保派驻纪检机构全覆盖工作优质高效完成。

该县挑选业务能力强、工作作风实的纪检监察干部进行优化配备,通过划转、调剂、适当增配等方式,进一步加强派驻机构力量。采取单独派驻和综合派驻相结合的方式,对系统规模大、直属单位多、监督对象多的部门,单独设置派驻纪检机构;对业务相近、相关或者系统规模小、监督对象少的部门,综合设置派驻纪检机构。目前,已撤销派驻机构37家,成立单独派驻纪检机构3家,综合派驻纪检机构10家,以“10+3”模式实现了对57家县直单位监督全覆盖。

同时,县纪委牵头抓总,会同县委组织部、县编办、县财政局等职能部门,与驻在部门各司其职,从“软件”“硬件”两方面加强后勤保障。强化“软件”建设,县纪委主要领导对派驻机构人员逐一进行谈心谈话,明确工作职责、厘清工作思路、解除后顾之忧;加强“硬件”保障,派驻机构的办公地点及行政办公经费由驻在部门按规定予以保障,执纪审查经费由县纪委统一保障。

为压实监督责任,修订完善7项派驻机构管理、监督、指导和综合协调等规范保障制度,统一制定派驻机构信访举报、问题线索处置、报送审核案件等24项制式表格,明确派驻机构建立问题线索处置登记台账,采取对账销号、责任到人的方式,确保所有问题线索处置规范、高效。健全完善县纪委负责同志约谈派驻机构主要负责人制度、派驻机构向县纪委报告工作制度和派驻机构主要负责人向县纪委述职述廉制度,健全考核评价体系定期开展督促检查,对驻在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存在的重大问题严重失察、迟报瞒报、执纪不严或者其他失职渎职行为进行严肃问责。(蚌埠市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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