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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安:设置28家派驻(出)机构完成市级派驻机构全覆盖

时间:2017-06-28 15:43    来源:安徽纪检监察网     分类:组织人事     编辑:杨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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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安市在开展派驻机构改革以来,市本级共设27个派驻纪检组、1个派出纪工委(市直纪工委),共监督75家市一级党和国家机关,实现了市纪委向市一级党和国家机关派驻机构全覆盖。

高位推动,落实改革举措。先后召开市委常委会、市编委会,印发了《关于加强市纪委派驻机构建设的意见》、《关于全面落实市纪委向市一级党和国家机关派驻纪检机构的方案》等文件,明确了派驻机构改革方向和任务。对已有37家派驻(出)机构进行整合优化,撤销10家派驻纪检组和1家派出纪工委,撤销14家市监察局派驻监察室,将原驻在单位纳入有关综合派驻纪检组监督范围,将现有派驻机构未覆盖的单位纳入相应派驻纪检组监督范围。整合优化后,市本级共设27家派驻纪检组、1家派出纪工委。

核定职数,明确编制管理。市纪委28家派驻(出)机构共设纪检组长(纪工委书记)28名(副处级),副组长(副书记)33名。在保留原有派驻纪检监察编制的基础上,尚缺编制从驻在部门和综合监督单位中划转。派驻纪检组(纪工委)编制实行单列,由市纪委统一使用。

统筹安排,择优选配干部。制定出台《市纪委派驻纪检组组长、副组长提名考察办法》,按照利于工作、人岗相适、个人意愿、组织决定的原则,对原有派驻机构干部统筹调配使用。目前派驻纪检组长(市直纪工委书记)已基本配备到位,其中市纪委机关交流2名,系统外提拔交流2名。

明晰职责,加强后勤保障。明确派驻机构干部选调、使用、交流、培训、锻炼等工作由市纪委统筹安排,派驻机构的办公条件、后勤保障由驻在部门负责,日常工作经费在驻在部门预算中单列,办案经费由市纪委统筹安排。派驻机构干部的党组织关系、群团关系、工资关系由驻在部门负责管理,工资福利等享受同级同等待遇。

建立制度,规范工作运行。加强对派驻机构的统一管理和业务指导,建立公文处理、请示报告、市纪委纪检监察室联系派驻机构业务等工作制度。指导派驻机构制定监督工作机制,在参加会议、“三重一大”、信访举报等方面,明确工作重点,切实履行监督责任,强化监督执纪问责。

派驻机构改革后,干部队伍活力得到进一步激发,人员力量得到增强。针对改革前派驻机构职责不清、人少力单的薄弱环节,通过优化整合,把点对点的力量抽出来,把有限的人员集中起来,让好钢用在刀刃上。 “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得到发挥。专门发函重申派驻纪检组组长履行监督职责、不分管驻在部门其他业务工作等要求,坚决纠正把派驻监督当作同级监督的思维定势和习惯做法。2016年改革以来,派驻机构共办理转办交办信访件296件,处置问题线索78件,其中立案28件,给予党政纪处分27人,组织处理27人。派驻机构业务能力得到提高。先后抽调20余人次参与省委巡视、市委巡察工作,在实践中提升派驻机构干部业务水平。在安排派驻机构干部参加上级调学的同时,委托省教育基地专门举办综合业务培训班,对派驻机构干部开展全员培训。(六安市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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