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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派驻机构“蝶变”体味纪检体制改革

时间:2017-06-16 08:47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分类:要闻播报     编辑:杨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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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添活力、增效益。不仅对企业经营、经济发展如此,对纪检机关派驻机构同样如此。

5月17日起,《中国纪检监察报》第三版有了一个新栏目——“纪检组履职故事”,专门讲述各级纪检机关派驻机构开展监督执纪问责的“小故事”。截至目前,该栏目已刊发了《三次说不》《两次问责》《一次函询》《5.7亿元公款存哪里》等文章,为纪检体制改革大背景下观察派驻机构的“蝶变”提供了鲜活样本。

谓之“蝶变”,不单单是从一个个履职故事中看到了派驻机构的巨大变化,“今非昔比”还有来源广泛的数据支撑。比如,实现全面派驻后的2016年,中央纪委派驻纪检组共谈话函询2600件次,立案780件,给予纪律处分730人,分别增长134%、38%、56%。再如,江西省自2016年3月实现对135家省一级党和国家机关派驻纪检机构全覆盖后,当年各派驻纪检组共接受信访举报3306件,处置问题线索1133件;立案325件,处分306人,立案数和处分人数同比分别增长58.4%、70.9%;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第一种形态批评教育1080人。

“蝶变”,源于问题导向,起于顶层设计,成于自上而下厉行改革融入全面从严治党、强化党内监督的化学反应。十八届三中全会强调,要改革党的纪律检查体制,健全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三中全会《决定》提出了“两个责任”“两个为主”“两个全覆盖”。中央政治局常委会审议通过《关于加强中央纪委派驻机构建设的意见》。中央纪委五次全会提出,坚持统筹兼顾、循序渐进、内涵发展,实现对中央一级党和国家机关的全面派驻,使党内监督不留死角、没有空白。

三中全会以来,中央纪委实实在在地从体制机制上改,在制度规则上立,从贯彻实施加强中央纪委派驻机构建设意见,到落实中央纪委向中央一级党和国家机关派驻纪检机构方案,再到执行中央纪委派驻纪检组组长、副组长和省区市、中管企业纪委书记、副书记提名考察办法;从中央纪委在中央办公厅、中央组织部、中央宣传部、中央统战部和全国人大机关、国务院办公厅、全国政协机关等新设7家派驻机构,迈出了党内监督历史性的、里程碑式的一步,到设立47家派驻纪检组监督139家单位,实现对中央一级党和国家机关全面派驻,再到省一级纪委“照方抓药”,基本实现对本级党和国家机关派驻纪检机构全覆盖……

随着派驻机构改革不断深化,派驻纪检组校正越位、缺位、错位,聚焦监督执纪问责,提高履职能力,发挥“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伸长耳朵、瞪大眼睛,不仅“探头”作用和“捕鼠”战斗力显著增强,也推动了被监督单位党组织抓好本级机关党风廉政建设、落实管党治党责任。

严格监督、铁面执纪的小故事,扎扎实实、胜于雄辩的大数据,“蝶变”见人见事见细节见数字,说明再宏伟的改革目标,也得落在严、实、深、细上。改革不仅是体制机制、组织制度的创新,也是党员干部观念意识、行为方式的“改”和“革”。全面深化改革,行行都有“进度条”。是口号喊得震天响,还是手底下见真章,反映“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的成色。(中国纪检监察报记者 陈治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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