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推动派驻监督从“全覆盖”走向“高质量”】让派驻监督更好发挥作用

时间:2024-04-26 19:10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杂志     分类:业务指导     编辑:万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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派驻监督是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派驻机构改革是纪检监察体制改革的重要一环。对标党中央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形势判断和任务部署,派驻机构必须更好履职尽责、积极作为,彰显权威和力量。安徽从健全工作推进机制入手,在引导激励、建强队伍、贯通融合、强化治理等方面发力,推动派驻监督从“全覆盖”走向“高质量”,给我们以启迪。

聚焦主责主业。派驻机构作为监督专责机关,只有做到精准监督、找准问题、纠正偏差、产生监督实效,才能树立起权威。要切实发挥好近距离、全天候、常态化的监督优势,敢于善于加强对驻在单位“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的监督,压紧压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牢固树立查办案件是最有力的监督意识,把线索处置、案件查办作为工作重点,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及时有效发现问题,精准有力惩治腐败,确保“后墙”坚固、震慑常在;一体推进“三不腐”,结合驻在单位行业领域特点、业务工作实际,深化以案促改、以案促治,更有针对性地堵塞制度漏洞、更为有效地弥补治理短板,将“在铲除腐败问题产生的土壤和条件上持续发力、纵深推进”有关要求落到实处。

破解实践难题。派驻机构身处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视巡察监督“四项监督”的汇聚点,有着上承纪委监委机关、外连驻在部门的优势,也存在监督力量分散、监督力量不足的“老大难”问题。近年来,通过深化派驻机构改革,以加强监督实效为目标,以发挥组织作用和系统优势为支撑和路径,“组组”协同监督、“室组”联动监督、“室组地”联合办案机制在实践中得到广泛运用,各方优势互补、同向发力,较好地弥补了派驻机构在监督执纪、审查调查方面存在的短板、弱项。要坚持问题导向,用好改革这一“良方”,继续探索让派驻监督更为管用的招数,推动系统集成、协同高效,把监督转化为治理效能。

提升工作质效。“没有金刚钻,难揽瓷器活。”针对部分派驻机构干部纪检监察业务掌握不牢、专业化水平不高的能力素质短板,坚持“选育”人才强基础、“培优”帮带提能力,抓好业务培训和实战锻炼,让派驻机构干部增强斗争意志、掌握斗争本领,切实提升履职能力。要以监督执纪执法的精准性、规范性、严肃性、有效性,让大家看到派驻监督有力量、有实效,感受到我们党正风肃纪反腐的坚定决心意志。(师长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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