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歙县纪委监委紧扣信访举报工作新形势、新要求,进一步规范程序,强化处置督办,不断提升信访举报转送件办理质效。截止目前,共收到信访举报160件(含市纪委监委转办99件),转送各乡镇党委和县直有关单位办理信访件共88件,已办结59件,其中核查转立案1件,组织处理17件26人。
完善制度规范运转流程。继续实行月报制度,每月20日前要求各单位按时填报《县纪委转送件、单位自行受理及办理纪检监察信访举报情况明细表》报送县纪委信访室。当月没有收到信访举报转送件和自行受理件的单位,均实行零报告,纠正和防止将信访举件一转了之、不催不问,确保信访举报件的办理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结果”。同时,严格执行信件办结前预审和承办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背书”制度,确保每个信件办理情况全程受控。
加强督查督办提升质效。把转送件督促检查作为一项经常性工作开展,对于办理不及时、不规范的单位,通过发函、电话、现场指导等方式进行督办。对案情复杂、群众反映强烈、社会普遍关注的信访突出问题实行委领导包案督办,及时跟踪、检查信访举报件的办理情况,对检查中发现的不足和问题督促限期整改,定期对县纪委转送件办理情况进行通报,确保按期办结,提高办理质量。
强化问责倒逼责任落实。严格对照省纪委出台《2017-2019年基层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目标管理规划》要求,细化工作措施,把转送件办理情况纳入《歙县基层纪检监察组织执纪审查工作年度考评办法》,把超期未结以及多次审核未通过、需要重新调查或补充调查的转送件,列为年底考核扣分依据。对工作不认真、责任不落实,推诿扯皮导致转送件积压、问题线索未查清和处置不到位的相关负责人进行约谈。对情节严重以及发生遗失、隐匿、丢失、擅自销毁上级转送件及压件不办的相关单位及责任人实行责任追究。 (黄山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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