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站   |   客户端

亳州:通报二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时间:2018-12-29 10:59    来源:安徽纪检监察网     分类: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编辑:张晓玉
【字体: 】      打印

1.亳州市环保局副调研员刘朝中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问题。2018年4月8日至4月18日,刘朝中担任省大气污染防治第十二督查组副组长对宣城市开展督查期间,先后3次接受当地环保部门及企业宴请并饮酒,造成不良影响。2018年9月28日,亳州市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给予刘朝中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谯城区观堂中心学校校长张从坤等3人违规接受他人宴请问题。2018年8月16日中午,观堂中心学校校长张从坤、教务主任马传华、总务主任魏涛等3人在观堂镇文化饭店接受承建观堂中心学校周转房施工方陈某的宴请。2018年11月5日,谯城区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分别给予张从坤、马传华、魏涛三人党内警告处分。(亳州市纪委监委)


评论一下
评论 0人参与,0条评论
还没有评论,快来抢沙发吧!
最热评论
最新评论
已有0人参与,点击查看更多精彩评论

手机站

客户端

微信

微博

版权所有  中共安徽省纪律检查委员会  安徽省监察委员会  |  未经许可禁止复制或镜像

合肥市包河区中山路1号  邮政编码:230091

ICP备案:皖ICP备07004725号-31

安徽新媒体集团技术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