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池州:通报二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

时间:2018-10-16 16:10    来源:安徽纪检监察网     分类:全省扶贫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典型案例     编辑:杨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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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池州市贵池区牌楼镇竹溪村党总支书记华玉杰、村委会主任胡善斌在产业扶贫工作中失职失责问题。2015年8月,竹溪村争取财政专项扶贫资金30万元,其中21万元用于建设种植园,种植茶叶150亩。因管护不到位,2016年3月至2017年11月,茶苗死亡率累计达40%,造成不良社会影响,华玉杰、胡善斌对此负有主要领导责任。2018年9月,华玉杰、胡善斌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二、石台县仁里镇高宝村党支部原书记吴兴明违规实施产业扶贫项目问题。2017年,吴兴明时任仁里镇高宝村党支部书记,明知张某户不是建档立卡贫困户,仍违规使其享受了到户产业扶持政策。2018年8月,吴兴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池州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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