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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省自然资源厅纪检监察组:开展党风廉政建设沟通会商

时间:2020-12-29 09:39    来源:安徽纪检监察网     分类:派驻机构     编辑:张晓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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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有关规定,强化党内监督,按照党风廉政建设沟通会商制度安排,近日,驻省自然资源厅纪检监察组和省自然资源厅党组开展了1次党风廉政建设沟通。厅党组书记胡春武及厅领导班子其他成员,驻厅纪检监察组组长、厅党组成员罗建华参加沟通会商。

会议提出,要以国家自然资源督察南京局反馈问题为戒,切实加强对自然资源管理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班子成员要带头负起依法行政责任,认真执行《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把主体责任与促进依法行政责任有机结合起来,自觉运用法治方式做好自然资源管理各项工作;要提高全系统党员干部政策理论水平,进一步加大培训力度,不断提高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质量,全面正确贯彻执行上位法律和政策;要认真执行“三重一大”制度,加强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使民主集中制的制度优势更好转化为治理效能;要严格监督自然资源管理权力正确运行,强化对下级党组织特别是“一把手”行使权力的监督,开展有针对性警示教育,防止权力失控和滥用。

会议认为,以国家自然资源督察南京局反馈问题为切入点开展党风廉政建设沟通会商,是一体推进自然资源系统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不断深化“三个以案”警示教育的具体行动和有效之举。要以案示警,进一步加强对权力运行的日常管理和监督,全面从严、一严到底,把责任和压力传导到位;要以案为戒,进一步加强制度机制建设,多措并举、协同发力,把习近平法治思想在自然资源管理系统贯彻落实到位;要以案促改,进一步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牢固树立依法行政理念和意识,认真执行请示报告制度,把党对自然资源管理工作的全面领导贯彻落实到自然资源管理权力运行的各方面、全过程。要切实用好沟通会商成果,以本次会议为新的起点,推动沟通会商机制向市、县层面延伸,为自然资源系统各级党组(党委)主体作用发挥提供更加有效的载体。(驻省自然资源厅纪检监察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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