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实施细则》和《省委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深入推进作风建设的实施细则》,省安全监管局党组结合实际,制定出台了《关于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深入推进作风建设的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持之以恒加强作风建设。
《办法》从改进调查研究、精简会议活动、精简文件简报、严格执行出国(境)管理规定、改进宣传报道、厉行勤俭节约、加强监督检查等7个方面提出了20条具体规定。《办法》要求,局领导班子成员要带头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以身作则,率先垂范,每半年对执行有关规定情况进行一次自查,作为党性分析材料重要内容,在民主生活会上进行汇报;相关部门要定期向党组汇报执行情况,并在一定范围内进行通报;机关纪委要把改进作风建设作为一项经常性工作常抓不懈,确保各项规定落到实处。
《办法》还对廉洁齐家作出规定,要求局领导班子成员带头树立良好家风,注重家庭、家教、家风建设,教育管理好亲属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以党员干部良好家风带动社风民风建设。 (驻省经信委纪检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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