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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警示】任性院长大权独揽 肆无忌惮终被撤职

时间:2018-01-18 15:14    来源:安徽纪检监察网     分类:以案警示     编辑:张晓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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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举报】

2017年8月,群众举报反映五河县申集镇卫生院原院长骆锋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问题。五河县纪委立即组成调查组对此问题线索进行核实。

【情况调查】

2011年起,骆锋便开始担任乡镇卫生院院长一职,长期处在领导岗位的骆锋可谓“一人独大”,从搞“一言堂”,到接受药商安排的旅游,再到频繁违规招待、工作日午间饮酒,骆锋在违纪的道路上渐行渐远。

因贪图享乐,2013年7月,经骆锋同意,申集镇卫生院收受药品供应商郭某提供的30080元,组织安排镇卫生院8名工作人员及骆锋妻子赵某共9人赴桂林旅游5日。为谋取私利,2015年11月,骆锋将县电信公司因业务合作赠送给申集镇卫生院的3部苹果6手机,分别交由会计刘秀丽、妻子赵某及其本人使用,并使用公款支付应由个人支付的话费累计24607元。因喜好推杯换盏,2016年间,骆锋4次进行违规公务招待,每次招待均消费香烟、白酒,且其本人均饮用白酒,4次违规招待共产生费用4691元,为方便报账,骆锋每次均重新开具不含烟酒的虚假菜单交由会计报账。然而,这些只是他违纪单中的几点摘录。

经查,骆锋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工作日午间饮酒、报销违规餐饮费用;违反组织纪律,未开会研究单位重大工作事项;违反廉洁纪律,接受药商安排的旅游,利用职权侵占单位手机、公款支付应由个人支付的话费;违反工作纪律,违规发放食堂工作人员报酬;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套取村卫生室公共卫生专项资金33970元;借用公款未及时归还,单位备用金管理混乱。

【处理情况】

2017年11月7日,经县纪委常委会议及县监察局局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给予骆锋同志留党察看一年、行政撤职处分,并收缴违纪所得。

【违纪者说】

骆锋在悔过书中写道,“精致的利己主义在我身上体现的淋漓尽致,作为一名党培养教育多年的干部,我对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置若罔闻,非但顶风违纪‘酒桌办公’、贪占公物,更是心安理得的接受药商安排的旅游贿赂,犯下严重错误。我的行为有损党员和医务工作者的形象,我深感懊悔……”

【执纪者说】

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反腐败压倒性态势虽已形成,但一些党员干部理想信念宗旨“总开关”尚未拧紧,必须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尤其是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方面,要发扬钉钉子精神,一锤接着一锤敲,打赢作风建设持久战,决不能让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卷土重来,要以更大力度整治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督促党员干部求真务实、埋头苦干,以艰苦奋斗、崇尚实干的工作作风,以勤俭节约、崇尚清廉的家风,带动民风社风向善向上。(五河县纪委、县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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