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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远:探索创新工作方法 破解基层巡察难题

时间:2021-11-22 09:24    来源:安徽纪检监察网     分类:巡察工作     编辑:张晓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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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察见面会上组长就给镇党委领导班子画出了不得干扰巡察、不得打探巡察消息等‘四条红线’,强调巡察的各项纪律规矩。”这是定远县一个巡察组进驻乡镇开展巡察前的一个画面。

定远巡察机构聚焦基层巡察难题,探索创新工作方法,深入发现和解决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难点、堵点问题,让巡察利剑更加锋利、桥梁更加畅通、纽带更加牢固,为净化全县政治生态、推动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政治保证。

引领思想认识,解决“不愿巡”的问题。压实县委巡察办履行党委工作机关和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办事机构职能职责,提升政治待遇,增强巡察机构和巡察工作吸引力。强化激励机制,坚持把巡察岗位作为发现培养锻炼干部的“熔炉”,坚持组织推荐与个人意愿相结合,根据《中共安徽省委巡视工作人才库建设及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要求,在2021年调整了巡察人才库,建立完善优秀年轻干部、拟提拔干部参与巡察工作制度机制,把巡察岗位作为发现、培养、锻炼干部的重要平台。

创新方式方法,解决“巡不深”的问题。创新巡察工作步骤。随着巡视巡察工作不断探索、逐步完善,形式任务不断变化,在梳理巡察办、巡察组工作步骤的基础上,进一步创新巡察工作,在乡镇之间开展“穿插巡察”,最大限度解决“熟人效应”;不断延伸“提级巡察”,让政治监督直抵基层“神经末梢”; 根据群众呼声,适时开展“点穴式”巡察,解决群众“急难愁盼”。

强化工作规范,解决“不善巡”的问题。精心梳理工作程序。依据巡察工作的顺序和工作开展重要环节,把巡察办、巡察组工作职责采用图文形式进行归纳梳理。突出准备、实施、报告、反馈、移交、整改6大环节,明确制定巡察工作计划、撰写巡察报告等45项业务程序。深入厘清责任主体。依据不同工作环节,不同工作内容,厘清巡察办、巡察组及相关单位不同职责,以“任务线”的形式将各项任务程序划分至责任主体,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提高工作效率。

“在基层干扰巡察监督的因素较多,‘穿插巡察’、‘点穴式’巡察可调动两个积极性:监督者可减少人情困扰‘放手’工作;举报者可降低被打击报复的预期从而大胆反映情况。”县委巡察办负责人表示。(滁州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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