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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阳:通报二起损害营商环境典型案例

时间:2021-11-05 16:51    来源:安徽纪检监察网     分类:要闻播报     编辑:杨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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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临泉县委原副书记刘峰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收受礼品礼金、违规高息借贷等问题。2016年至2020年期间,刘峰多次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礼品、礼金,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安排的旅游活动。2019年4月,刘峰以其亲戚做生意需要用钱为由,向管理服务对象侯某借款200万元,并转手将该款借给刘某使用,违规获得利息64万元。此外,刘峰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行为,2021年6月,刘峰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二、太和县城关镇信访办原主任朱万顺擅自增加企业负担问题。2015年上半年,时任太和县城关镇党委委员、城东办事处主任的朱万顺,擅自要求城关工业园区内企业按“四个统一”(统一标准、统一价格、统一施工、统一结算)建设围墙,加重了园区企业负担。此外,朱万顺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21年6月,朱万顺受到留党察看二年处分。(阜阳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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