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站   |   客户端

合肥市公安局水上分局原局长王旭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

时间:2021-11-05 15:57    来源:安徽纪检监察网     分类:党纪政务处分,县处级干部,案件发布     编辑:杨峰
【字体: 】      打印

日前,经安徽省监察委员会、中共合肥市委批准,合肥市纪委监委对合肥公安局水上分局原局长王旭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王旭违反政治纪律,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品礼金、违规接受宴请、违规接待;违反组织纪律,在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期间不如实填报自查报告;违反廉洁纪律,违规经商办企业、利用职务便利为特定关系人谋取利益,多次向管理服务对象借款;违反群众纪律,违规向企业摊派费用;违反工作纪律,违规设立和使用“小金库”、违规插手干预司法活动;违反生活纪律;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涉嫌受贿犯罪。

王旭身为党员领导干部,违背职业操守,背离初心使命,不知敬畏,性质恶劣,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且十九大后仍不知止、胆大妄为,肆意用权、甘受围猎,与不法商人形成利益共同体,把装备采购、项目建设当成满足个人私欲私利的“摇钱树”,违规插手案件谋取私利,在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期间仍顶风违纪,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合肥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市委批准,决定给予王旭开除党籍处分;由合肥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合肥市纪委监委)

评论一下
评论 0人参与,0条评论
还没有评论,快来抢沙发吧!
最热评论
最新评论
已有0人参与,点击查看更多精彩评论

手机站

客户端

微信

微博

版权所有  中共安徽省纪律检查委员会  安徽省监察委员会  |  未经许可禁止复制或镜像

合肥市包河区中山路1号  邮政编码:230091

ICP备案:皖ICP备07004725号-31

安徽新媒体集团技术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