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站   |   客户端

淮北:开展领导干部及其亲属经商办企业排查工作

时间:2021-10-12 09:05    来源:安徽纪检监察网     分类:党风政风     编辑:张晓玉
【字体: 】      打印

为进一步促进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依法廉洁履职、持续深入纠治领导干部违规经商办企业问题,近日,淮北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联合印发通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领导干部及其亲属经商办企业排查工作。

明确排查范围,突出排查重点。明确把全市各级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人民团体及企事业单位在职市管干部纳入整治范围,重点排查以本人或者借他人名义经商办企业,未经组织批准在企业兼职(任职)或经批准但违规取酬,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从事社会中介服务以及在外商独资、中外合资企业担任高级职务等问题。

细化整治步骤,全面梳理排查。工作总体安排1个月时间,分为自行排查、集中整改、抽查督查三个阶段。深入开展自查自纠,教育引导领导干部对照排查内容,如实填报《自查情况报告表》,主动接受监督。各地各单位要依据相关政策,甄别核实领导干部填报信息,督促立行立改。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协同行动,进行随机抽查、重点督查。协调市场监督管理、税务等部门调取、核查有关信息,对漏报、瞒报的,责任倒逼、督促整改。

加强组织领导,依法依规清理。明确各级党委(党组)对开展排查工作负有主体责任,明确专人负责本单位的排查整治工作。党委(党组)主要负责同志作为第一责任人,既要率先垂范,带头排查登记、带头纠正违规问题,又要强化思想自觉和责任担当,狠抓工作落实。坚持依法依规开展工作,要站在全面从严治党的高度,认真区分政策界限,严格按照规定和要求开展排查整治工作,既鼓励支持合规合法行为,又维护党纪国法的严肃性,确保取得明显成效。

严明纪律要求,强化执纪问责。按照“自查从宽、被查从严”的原则,对在规定时间内如实填报、按要求主动整改的,可视情节从轻或减轻处理。对未在规定时间如实填报、未按规定整改或者整改敷衍了事、弄虚作假的予以问责,涉嫌以权谋私、利益输送的一律严肃查处。对本次排查整治后发现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仍然违规经商办企业的,以及未如实向组织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一律从严处理。(淮北市纪委监委)

评论一下
评论 0人参与,0条评论
还没有评论,快来抢沙发吧!
最热评论
最新评论
已有0人参与,点击查看更多精彩评论

手机站

客户端

微信

微博

版权所有  中共安徽省纪律检查委员会  安徽省监察委员会  |  未经许可禁止复制或镜像

合肥市包河区中山路1号  邮政编码:230091

ICP备案:皖ICP备07004725号-31

安徽新媒体集团技术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