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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鞍山:重视巡察干部培养 充分发挥巡察“熔炉”作用

时间:2021-09-23 09:32    来源:安徽纪检监察网     分类:巡察工作     编辑:张晓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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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深化巡视巡察上下联动决策部署,不断加强巡察机构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巡察岗位发现、培养、锻炼干部的平台和“熔炉”作用,近日,马鞍山市委巡察机构组织相关人员赴被抽调参加九届市委第十一轮、第十二轮巡察表现优秀人员所在单位开展实地回访。

近年来,市委巡察机构把加强巡察干部队伍建设放在重要位置,加强与组织、纪检等单位的沟通协调,加强与抽调干部所在单位及县区巡察办的三方联动,自2019年以来,常态化开展到被抽调参加巡察干部所在单位进行实地回访,努力将巡察岗位打造成发现、培养、锻炼干部的重要平台,不断激发抽调干部做好巡察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助力推动市委巡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一是共商+共议,确保“选得准”。根据每轮巡察工作特点,市委巡察办会同巡察组严把抽调干部质量关,突出政治标准、优化队伍结构,切实将政治立场坚定、业务能力过硬的同志选派到巡察干部队伍。九届市委第十一轮、十二轮巡察共抽调组织、纪检监察、审计、信访、财政等专业人员参与巡察57人次。

二是理论+实践,确保“培养好”。驻点巡察期间,市委巡察办采用集中授课和组内培训相结合的方式,既邀请相关领域专家进行集中培训,也组织参加过多轮巡察的“老兵”传授工作经验,为巡察干部“蓄能充电”。同时,积极引导大家在学中干、在干中学,切实提高履职能力。

三是制度+纪律,确保“管得严”。巡察期间,严格巡察干部日常教育管理,通过临时党组织积极开展各类党组织活动;加强保密教育,组织签订保密承诺书等;加强八小时以外管理,严格落实驻点巡察各项规定,组内不定期开展谈心谈话;强化巡察干部纪律规矩意识,规范巡察工作流程,确保巡察依规依纪依法开展。

四是考评+评优,确保“尽职责”。实行“一轮一考评,一次一评优”的激励机制,每轮巡察结束后,由巡察组出具抽调干部参加巡察工作期间表现情况鉴定,客观反映干部政治表现、责任意识、工作实绩,进一步激发干部履职尽责、担当作为。今年以来,共评选出优秀抽调巡察干部26名。

五是反馈+回访,确保“有回音”。巡察反馈结束后,通过上门回访、书面发函、电话致谢等形式将被抽调参加巡察干部的考评结果向其所在单位反馈,建议所在单位将抽调干部参加巡察工作期间表现情况作为干部提拔、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和参考。截至目前,累计到抽调参加巡察表现优秀人员所在单位开展实地回访22人次,电话回访26人次。  (马鞍山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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