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站   |   客户端

阜阳:严把“四关”做实做细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

时间:2021-09-10 08:25    来源:安徽纪检监察网     分类:巡察工作     编辑:张晓玉
【字体: 】      打印

为确保市委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落地,阜阳市委巡察机构会同市纪委监委机关、市委组织部,在方案审核、期中督查、报告会审、成效评估4个关键环节上严把关,进一步拧紧被巡察党组织整改主体责任链条,做实做细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

部门联审筛查,严把“方案审核关”。巡察反馈时,市委巡察办统一向被巡察党组织明确整改方案总体要求、整改目标、整改任务、组织领导等内容,市纪委监委相关纪检监察室、市委组织部、市委巡察组结合反馈意见对整改方案逐条逐项审核,着力查找整改措施不实、责任不清、时限不明等方面问题,市委巡察办梳理汇总各责任部门反馈的突出问题,向被巡察党组织发送《关于反馈巡察整改方案审核意见建议的函》,确保整改责任明确、措施精准,高质高效。

现场查验成效,严把“期中督查关”。巡察整改中期,市纪委监委机关、市委组织部、市委巡察办联合组成期中督查组,对被巡察单位整改进展情况开展现场督查,重点查验被巡察党组织对巡察整改工作研究部署落实情况、主要负责人责任落实情况、问题整改总体进度、制度机制建立完善情况,通过实地督导帮助被巡察单位协调解决整改难点问题,提出有针对性的意见建议,同时现场反馈发现的突出问题,要求限期整改、立行立改,督促加快整改进度。

集中“把脉问诊”,严把“报告会审关”。巡察集中整改期结束后,市委巡察办统筹协调市纪委监委机关、市委组织部对被巡察党组织整改报告、台账进行集中联审,通过听取被巡察党组织整改工作汇报,审核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具体成效,对存在的主体责任落实不力、整改不到位问题集中研判,查找“病根”,现场反馈整改建议,指导被巡察党组织问题整改推深走实。截至目前,五届市委第一至十四轮常规巡察整改完成率达99.62%。

深化成果运用,严把“成效评估关”。巡察反馈后6个月内,联合成立巡察整改评估工作组,围绕被巡察党组织落实巡察整改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建立长效机制,干部群众满意度等情况,采取会议听、现场看、实地查、个别谈、群众评等方式开展评估。评估采取百分制量化评分,分为“好”“较好”“差”三个等次,对评估结果为“差”等次的,向有关市领导及相关党组织通报,对相关责任人(党组织)进行约谈或发函提醒,责成限期整改,视情开展巡察“回头看”。对落实巡察整改要求走过场、不到位的,依规依纪依法予以问责。(阜阳市纪委监委)

评论一下
评论 0人参与,0条评论
还没有评论,快来抢沙发吧!
最热评论
最新评论
已有0人参与,点击查看更多精彩评论

手机站

客户端

微信

微博

版权所有  中共安徽省纪律检查委员会  安徽省监察委员会  |  未经许可禁止复制或镜像

合肥市包河区中山路1号  邮政编码:230091

ICP备案:皖ICP备07004725号-31

安徽新媒体集团技术支持